耿 韦(一首)

发布时间:2017-01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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耿 韦(一首) 耿韦,字洪源,河东(今山西省永济县)人。宝应二年(763)进士。曾为大理司法,官至左拾遗。 他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其诗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,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。语言朴实,寓意深剡。代园中老人佣赁难堪一老身[1],皤幡力役在青春[2]。林园手种惟吾事[3],桃李成阴归别人[4]。 【说明】

    耿  韦(一首)
    

      耿韦,字洪源,河东(今山西省永济县)人。宝应二年(763)进士。曾为大理司法,官至左拾遗。
      他是“大历十才子”之一,其诗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,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。语言朴实,寓意深剡。
 
代园中老人
 
佣赁难堪一老身[1],皤幡力役在青春[2]
林园手种惟吾事[3],桃李成阴归别人[4]
      【说明】这首诗仿照老人的语气写年老体衰,犹在林园从事雇佣劳动,而劳动成果却被富人占有。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慨叹和愤恨。全诗含意深沉,血泪淋漓。老人受剥削的形象非常逼真。
     【注释】[1]佣赁(lìn淋)——雇佣。难堪——难忍受。首句说,身体衰老,还从事雇佣劳动,难以忍受这种痛苦。[2]皤皤(pó婆)——头发白的样子。这句说,从青年到老年,做了一辈子苦工。[3]惟(wéi维)——只。 [4]桃李成阴——指桃,李长成了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