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狐楚(一首)
令狐楚(766—837),字壳士,咸阳(今陕西省成阳市)人。贞元七年(791)进士。曾为尚书仆刺、节度使等官。他的乐府诗歌,受到当时人重视。
少 年 行
弓背霞明剑照霜,秋风走马出成阳[1]。
未收天子河湟地,不拟回头望故乡[2]。
【说明】本题原作共四首,此选第三首。这首诗通过服饰、风度和心理,描写少年的飒爽英姿和保卫祖国的坚定决心。刻画人物逼真,栩栩如生。
【注释】[1]霞明——形容弓背上的雕画象彩霞一样新鲜明亮。霜——形容剑锋闪烁着白光,象有寒意。走——跑。咸阳——今陕西省咸阳市。首两句说,少年背着崭新漂亮的弓箭,挂着雪亮的利剑,在秋风里骑着马奔出咸阳城。[2]河湟——即黄河和湟水。湟水发源于青海,东流入甘肃省与黄河汇合。这里指河西、陇右一带地方。安史乱后,被吐蕃统治主侵占,沦陷数十年,没有收复。拟(nǐ你)——打算。末两句说,不收复唐朝的失地,誓不回故乡。